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29.由于在天堂,主是神性真理,而那里的神性真理是光,故在圣言中,主被称为光,来自祂的真理同样被称为光。如以下经文:
耶稣对众人说,我是世上的光;跟从我的,就不在黑暗里走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。(约翰福音8:12)
我在世上的时候,是世上的光。(约翰福音9:5)
耶稣说,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,应当趁着有光行走,免得黑暗临到你们。你们应当趁着有光,信从这光,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。我到世上来,乃是光,叫凡信我的人,不住在黑暗里。(约翰福音12:35, 36, 46)
光来到世间,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。(约翰福音3:19)
约翰论到主说:
祂是照亮一切世人的真光。(约翰福音1:4,9)
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,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。(马太福音4:16)
我使你作众民的中保,作外邦人的光。(以赛亚书42:6)
我还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,叫你施行我的救恩,直到地极。(以赛亚书49:6)
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。(启示录21:24)
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你的真理,好让它们引导我。(诗篇43:3)
在这些和其它经文中,主因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光;真理本身同样被称为光。由于在天堂,光来自显为太阳的主,故当祂在彼得、雅各和约翰面前变形像时:
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,衣裳洁白如光。(马太福音17:2)
祂的衣服放光,极其雪白。地上漂布的,没有一个能漂得那样白。(马可福音9:3;马太福音17:2)
主的衣服之所以有这种表象,是因为它们代表在天堂来自祂的神性真理;在圣言中,“衣服”也表示真理,故诗篇上说:
耶和华啊,你披上亮光,如披外袍。(诗篇104:2)
注:在圣言中,“衣服”表示真理,因为真理给良善披上衣服(1073, 2576, 5248, 5319, 5954, 9216, 9952, 10536节)。当主变了形像时,祂的衣服表示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(9212, 9216节)。
10064.“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”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。这从“血”和“坛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当论及祭牲和燔祭时,“血”是指神性真理(参看10026, 10033节);“坛”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(9964节)。当提到神性良善时,也是指神性之爱,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;事实上,凡人们所爱的,他们都感觉为良善,并因此也称之为良善。但一切真理皆属于信;因为凡人们所信的,他们都视为真理,也称之为真理。由此可推知,那些构成人的理解力的事物属于信,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属于爱,因为人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,他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。因此,构成人的理解力的真理如何,这理解力就如何,或说人的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真理的性质;构成人的意愿的良善,以及对这些良善的爱如何,这意愿就如何,或说人的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良善的性质,以及他对这些良善的爱。就反面意义而言,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信,以及由这些所构成的一个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存在的。不过,构成理解力的虚假,以及对虚假的信如何,这理解力就如何,或说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虚假的性质,以及对这虚假之信的性质;构成意愿的邪恶,对这邪恶的爱如何,这意愿就如何,或说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邪恶的性质,以及对该邪恶的爱之性质。由邪恶构成的意愿和由虚假构成的理解力来自地狱,它们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,这是不言而喻的,因为它们与由真理构成的理解力和由良善构成的意愿对立,而这样的理解力和意愿来自天堂,源于主,因而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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